“大连职教杯”书法篆刻大赛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繁荣文艺创作,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中办发〔2017〕5号)等文件精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人无德不立,育人的根本在于立德(2018年5月2日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讲话)”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经研究,决定举办2020年“大连职教杯”书法–篆刻大赛。
一、征稿要求
(一)投稿范围
面向全市范围征稿,年龄在18—60周岁之间的书法作者均可投稿。请一律使用真实姓名投稿,参赛作品按照主题要求创作,严禁抄袭或套用他人作品,严禁化名重复投稿,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
(二)作品要求
1.内容:以立德树人为基调,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既可书写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曲、赋、联、文等体裁,提倡自作诗词联赋。书写非自撰内容应在落款处写上原作者姓名及篇名,保持内容的准确连贯和相对完整。投稿作者须遵守《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确保书写内容不存在著作权、名誉权等争议和纠纷。因书写内容而产生的纠纷,由投稿作者本人负责。
2.规格:投稿作品分为书法、篆刻两个类别。
(1)书法:书体不限,不超过4尺整张(138cm×69cm),一律竖式。手卷作品尺寸高度不超过35cm,长度不超过248cm。册页作品成品尺寸每页高宽不超过40cm,正文页数为5-12开(10-24页)。手卷、册页作品入展数量不超过总数的百分之六。所有作品请勿装裱(册页、手卷除外)。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2)篆刻:印稿6-8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不大于4尺对开的宣纸印屏上,一律竖式。所有作品请勿装裱。
3.数量:可多书体(含篆刻)同时投稿,每种书体限投一件。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事宜。限于人力,恕不退稿。
(三)数量
每位作者限投两件不同风格或书体作品,投稿作品同一包装一次寄出,不收取第二次寄出作品。
(四)信息填写
(1)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2)必须填写本方案中的附件1报名表,篆刻、草书、篆书作品必须填写释文,随作品一并寄出。请务必在信封明显位置注明年龄,组委会将据此分类登记。
(五)邮寄地址
实物邮寄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金港路288号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艺术设计系
邮编:116100
收件人:刘老师、张老师
电话:0411-66864814 15640885111
二、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20年12月8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拒绝到付,不受理逾期投稿作品。
三、评审工作
评委会分初评组与终评组。先由初评组审阅选出入围作品,然后由终评组评定。每份稿件由多名评委审阅打分,根据平均分确定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在校学生获奖评出相应的“指导教师奖”。
四、展览事宜
展出入展作品100件(含获奖作品)左右,开幕式及展览时间为2020年12月15日上午9:00,地点: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南院)航空训练中心。
五、获奖待遇
1.大赛设每组一等奖1名,奖金800元,二等奖2名,奖金500元,三等奖4名,奖金300元,优秀奖若干名,赠送价值100元物品,凡入围者赠送纪念品一份。
2.向所有获奖作者颁发证书。
六、其他事宜
1.入展作品的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宣传及所有权归举办单位。
2.对代笔、临摹、抄袭、集字及一稿多投等违规行一经发现,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取消入展资格。
3.作品邮寄包装需严实防潮,避免邮寄过程中出现作品损坏。稿件不退。
4.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征稿启事各项要求。
5.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大连职教杯书法–篆刻大赛组委会
2020年 12月1日
参赛作者请加微信群